湖南地方标准验收规范


门窗及木门窗套的制作与安装、铝合金门窗安装、塑料门窗安装等工程的质量验收。
10.1保证项目
10.1.1 门窗的品种、规格、颜色、开启方向、组合形式、安装位置以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10.1.1 门窗配件的型号、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,功能应能满足使用要求。
10.1.3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,开关灵活、关闭严密,门窗扇不得有倒翘、走扇、下坠、回弹等缺陷。
10.1.4 胶合板门、纤维板门不得有脱胶、起鼓等缺陷。
10.1.5 铝合金门窗框、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,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,
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。密封胶应粘结牢固,表面应光滑、顺直、无裂纹。
10.1.6门窗玻璃的品种、规格、色彩、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,安装应牢固,不得有裂纹、损伤和松
动。单块门窗玻璃大于1.5㎡ 时应使用安全玻璃。
10.1.7 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齐平。密封条与玻璃和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、平整。
10.1.8 门窗套的造型、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,安装应牢固,不得有裂缝、翘曲及损坏等缺陷。
10.2 基本项目
10.2.1 木门窗表面应洁净,不得有划痕、锤印和碰伤。
10.2.2 木门窗套表面应平整、洁净,线条顺直、接缝严密、色泽一致。
10.2.3 铝合金门窗和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、平整、光滑、色泽一致,无锈蚀;大面无划痕、碰伤。
10.2.4 铝合金和塑料门窗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,不得脱槽。
10.2.5 门窗玻璃不得直接接触型材.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层应朝向室内;中空玻
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,镀膜层应朝向室内。
10.2.6 门窗玻璃表面应洁净,无腻子、密封胶、涂料等污渍;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汽。
10.3 允许偏差项目
10.3.1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.3.1的规定。
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0.3.1
项 次 项目 物件名称 允许偏差(㎜) 检验方法
   普 通 高 级 
1 翘曲 框 3 2 将框、扇平直放在检查平台上,用塞尺检查
  扇 2 2 
2 对角线长度差 框、扇 3 2 用钢尺检查,框量裁口里角,扇量外角
3 表面平整度 扇 3 2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4 高度、宽度 框 0;-2 0;-1 用钢直尺,框量裁口量角,扇量外角
  扇 +2;0 +1;0 
5 裁口、线条结合处高低差 框、扇 1 0.5 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

10.3.2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10.3.2的规定。
木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0.3.2
项 次 项 目 允许偏差(㎜) 检验方法
1 框的正、侧面垂直度 3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2 框对角线长度差 2 用钢尺检查
3 框与扇、扇与扇的接缝处高低差 2 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
4 门、窗扇与框的留缝宽度 2 用塞尺检查
5 门扇与地面留缝宽度 内门 6-8 用塞尺检查
  卫生间 10-12 
  厨房   
6 门窗横框的水平度 2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10.3.3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.3.3的规定。
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0.3.3
项次 项 目 允许偏差(mm) 检查方法
1 门窗槽口宽度、高度 ≤1500mm 1.5 用钢尺检查
  >1500mm 2 
2 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 ≤2000mm 3 用钢尺检查
  >2000mm 4 
3 门窗框的正、侧面垂直度 2.5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4 门窗框的水平度 2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5 门窗横框标高 5 用钢尺检查
6 门窗竖向偏离中心 5 用钢尺检查
7 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 4 用钢尺检查
8 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 1.5 用钢尺检查
10.3.4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.3.4的规定
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10.3.4
项 次 项 目 允许偏差(mm) 检验方法
1 正、侧面垂直度 3 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2 门窗套上口水平度 1 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3 门窗套上口直线度 3 拉5m线,不足5m拉通线,用钢尺检查
10.3.5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.3.5的规定。
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10.3.5
项 次 项 目 允许偏差(mm) 检验方法
1 门窗槽口宽度、高度 ≤1500mm 2 用钢尺检查
  >1500mm 3 
2 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 ≤2000mm 3 用钢尺检查
  >2000mm 5 
3 门窗框的正、侧面垂直度 3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4 门窗框的水平度 3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5 门窗横框标高 5 用钢尺检查
6 门窗竖向偏离中心 5 用钢尺检查
7 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 4 用钢尺检查
8 同樘平开门窗相邻扇高度差 2 用钢尺检查
9 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 +2; -1 用塞尺检查
10 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 +1.5; -2 用钢直尺检查
11 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 2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
11轻质隔墙工程
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、骨架隔墙和玻璃隔墙等非承重轻质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。
11.1 保证项目
11.1.1 轻质隔墙的品种、规格、性能、构造、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11.1.2 轻质隔墙的安装必须牢固、平整、垂直。
11.1.3 板材隔墙、骨架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,无裂缝。
11.1.4 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,安装必须牢固。玻璃隔墙胶垫的安装应正确,玻璃板不得直接与水泥地面、石材地面接触。
11.1.5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,位置正确。
11.2 基本项目
11.2.1 板材隔墙墙面板应平整,不得有裂缝、折裂、缺损等缺陷。
11.2.2 骨架隔墙墙面板应平整、边沿应整齐,不应有污垢、裂缝、翘曲及缺损等缺陷。墙面板为胶合板的不得有脱胶、起鼓、变色和腐朽等缺陷。
11.2.3 轻质隔墙上的孔洞、槽、盒应位置正确,套割方正,边缘整齐。
11.2.4 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,玻璃应无裂痕、缺损和划痕。
11.2.5 玻璃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、均匀一致。
11.3 允许偏差项目
11.3.1 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.3.1的规定。
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1.3.1
项 次 项 目 允许偏差(mm) 检验方法
  复合墙板 石 膏空心板 钢丝网水泥板 
1 立面垂直度 3 3 3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2 表面平整度 3 3 3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3 阴阳角方正 3 3 4 用直角尺检查
4 接缝高低差 2 2 2 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
11.3.2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.3.2的规定。
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测方法 表11.3.2
项 次 项 目 允许偏差(mm) 检验方法
  纸面石膏板 人造木板、水泥纤维板水泥纤维板 
1 立面垂直度 3 4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2 表面平整度 3 3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3 阴阳角方正 3 3 用直角尺检查
4 接缝直线度 — 3 拉5m线,不足5m拉通线,用钢尺检查
5 压条直线度 — 3 拉5m线,不足5m拉通线,用钢尺检查
6 接缝高低差 1 1 用钢尺和塞尺检查
11.3.3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.3.3的规定。
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1.3.3
项 次 项 目 允许偏差(mm) 检验方法
  玻璃砖 玻璃板 
1 立面垂直度 3 2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2 表面平整度 3 — 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检查
3 阴阳角方正 — 2 用直角尺检查
4 接缝直线度 3 2 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
5 压条直线度 — 2 拉5m通线,用钢直尺检查
6 接缝宽度 — 1 用钢尺检查

12 墙面铺装工程
本工程适用于石材、墙面砖(含马赛克)、木材、玻璃(镜子)、壁纸等材料的墙面铺贴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。
12.1 保证项目
12.1.1 墙面铺装材料的种类、规格、颜色、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12.1.2 墙面铺装的造型、构造、图案、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12.1.3 墙面砖粘贴必须牢固,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应无空鼓、裂缝。
12.1.4 造型背景墙的木龙骨、木饰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,安装必须牢固。
12.1.5 造型背景墙的饰面板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,不得有裂缝、缺损等缺陷。
12.1.6 安装在墙面上的玻璃(镜子)必须牢固,单块玻璃大于1.5㎡时,应采用安全玻璃。
12.1.7 壁纸、墙布的平中、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,粘接剂应按壁纸和墙布的品种选用。
12.1.8 壁纸、墙布必须粘糊牢固,表面色泽一致,花纹图案吻合,不得有波纹起伏、气泡、空鼓、裂缝、翘边、皱折、斑污、胶痕等缺陷。各幅拼接横平竖直,距1.5m处正视不显拼缝。
12.2 基本项目
12.2.1 石材表面应无泛碱污染。
12.2.2 墙面砖表面应平整、洁净、色泽一致,无缺损。
12.2.3 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。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。
12.2.4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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